更新时间:2019-05-31 10:54:37
陈某、韦某诉重庆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谢某、某保险公司、周某、朱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比较特殊且典型,交通事故发生在涉案汽车维修期间,涉及法律关系众多,包括继承关系、抚养关系、职务行为、保险责任关系等。某保险公司以汽车在维修期间为由,拒绝承担商业保险赔偿责任。代理人经过调取证据、引用法律条款,陈述代理意见,其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终判决重庆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周某、朱某向陈某、韦某承担赔偿责任,涉案金额为896811.5元,成功维护了残疾人韦某的合法权益。
友情链接
*高人民法院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讼网 | 北大法宝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聚法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