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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长假,你必须get的法律知识!

更新时间:2021-10-05 19: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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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欢迎致电——重庆中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3-62926778

愉快又欢乐的国庆长假就要结束了,各位朋友们都沉浸在普天同乐、愉悦喜庆的节日氛围中,不论你是在自驾出游还是逛街购物,也不管你是亲朋欢聚还是加班搬砖,法律都与你息息相关,中力所律师和你一起学习关于国庆长假的法律知识,get法律知识,不做法律小白!不论是在长假中还是在长假后,只要有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mage.png  外出游玩篇  屏幕截图 2021-10-05 16091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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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原来是假货

在导游们的热情推荐下,买回了各种特产,结果却发现,挤破头买到的牦牛披肩原来是化纤的;天珠项链出了屋,就成了玻璃;买到的银饰不是铁做的就是铜做的,佩戴几天,便原形毕露。

 

get: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数额较大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天价门票”也得进

    一到旅游旺季,旅游景点的门票就急速飙升,从原来的一两百元涨到上千元,各位驴友,山长水远到了,当然不能因为门票而放弃,于是只能乖乖做水鱼,等着被宰。

 

get:景区肆意涨价,违反了《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忍痛出血”高消费

无良商家常常先用欺骗的手段让顾客购买名不副实的商品,顾客识破不想买,便开始言语威胁甚至不惜动“粗”,旅客只好被迫消费。

 

get: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

 

游客自己未尽安全义务而受伤的,可否要求景区管理者赔偿?

 

get: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0条第2款之规定,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办?

      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导游、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旅行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也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


image.png  购物吃喝篇  屏幕截图 2021-10-05 16091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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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购物时的常见问题

由销售者/生产者承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get: 《食品安全法》也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当然,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可要求给予惩罚性赔偿

 

get: 《食品安全法》同时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在酒桌上的注意事项

国庆聚会免不了饮酒助兴,但在酒桌上你来我往的同时还应注意不要强迫性劝酒!

法律并不禁止劝酒,也不是劝酒后发生的所有损害都会被认为是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共同饮酒人存在以下类似情节的,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是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饮酒或者存在某种酒后会诱发疾病的人,进行不适当劝酒的;

二是以“不喝不够朋友”之类的语言刺激对方,甚至存在威胁、要挟、灌酒等方式,强迫对方喝酒;

三是在明知对方已经饮酒过量、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仍向对方劝酒的;

四是在共同饮酒的情况下,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将神志不清的醉酒者安全送回家中或送至医院等安全地方的;

五是对酒后驾车行为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get :不仅劝酒应当适度,同行人更需要对醉酒者产生酒后的安全注意义务,对醉酒后的人给予必要的照顾,尽可能地避免其陷于危险状态或受到意外伤害。如同行的人履行注意义务有不完善而对损害结果存在一定过失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image.png  劳动争议  屏幕截图 2021-10-05 16091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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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直接来get: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假期,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平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10月4日至7日是调休日及双休日,如果在此期间安排加班的,单位可以选择给劳动者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平时工 资的200%支付工资。    

为了方便计算加班费,一般是将劳动者的平时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其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庆节”依照企业要求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加班费,劳动者该如何处理呢?我国法律对此予以明确规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get:《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国庆假期期间加班的,却未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补休的话,劳动者可向本单位申请调解协商,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还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后祝大家过节玩得开心,不管是不是国庆节天天都像过节一样开心!

【本章内容撰写及编辑:重庆中力律师事务所 舒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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