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3 16:25:30
曾担任刘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辩护人,涉案金额高达487万元,一旦罪名成立将判处10年以有期徒刑,*终巴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渝巴检刑不诉[2017]100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未对刘某提起公诉。
友情链接
*高人民法院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讼网 | 北大法宝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聚法案例 |